緊急通告 各位中文電台的朋友請注意,
由於本台所在的建築物(89 Bowery)受隔鄰前〈璇宮戲院〉地盤工程影響,
結構受損,被紐約樓宇局列為危樓, |
![]() 2/8/2006 高頓連同多數黨通過多項保護兒童案 為保護紐約兒童免受虐待,高頓參議員連同參議院多數黨成員前日攜手通過尼辛瑪尼S.6481-A法案及高頓保護兒童立法,昨(八)日立法通過全面的改革法,確保個案工作者有資源去留意虐兒事件。 多數黨(共和黨)領袖布魯圖表示,近期發生的尼辛瑪尼.布朗及昆創.布朗被虐事件,震驚紐約社區,我們應堵塞法律的漏洞,應使虐兒致死的罪犯最高判罪是無期徒刑並不准假釋,保障兒童,及增加資源,防範慘劇再發生。 此法案提出,狠心虐待14歲以下的兒童,並引致其死亡的家長、監護人及託管的成人,如判無期徒刑,日後不應假釋。 高頓參議表示,法案是根據一名為尼辛瑪尼.布朗的七歲女孩命名。連串的兒童被虐死案敲起立法的警鐘,上月被瘋狂虐待致死,其生母及後父被控死刑,上星期四?男童昆創.布朗又被其母的男友虐打致死。四月前七?的羅拔士被其父膝撞及用皮帶抽打致死,十六個月大的基利仁被其母留在浴缸內浸死。高頓認為,我們不容許社會上,有不尊重兒童生命價值的人,理應馬上立法,阻嚇虐兒事件一再發生。 布碌崙地檢處長海恩斯贊許此法例改革,海恩斯認為,蓄意殘殺兒童的罪犯不適合重返社會,如判無期徒刑,不應獲得假釋的機會。因為現時虐兒致死被判終身監禁者,很多在坐牢若干年後獲得假釋。 以前當警官的高頓同時提出保障兒童法,一級危害兒童福利者干犯E級刑事重罪,及二級危害兒童福利者干犯A級刑事輕罪,進一步保障兒童及社會安全。 參議院同時通過幾項危害兒童法,S.6289法案提出,在暑天時,將七歲小孩單獨留在車廂內,乃危害兒童健康及安全行為。而S.6277-A法案堵塞一項法律漏洞,該法律漏洞容許性攻擊親屬兒童的亂倫犯只判非暴力罪並准緩刑。 這些法案提交眾議院通過。 查詢親臨位於5大道7403的高頓參議員辦公室, 718-238-6044,或昆士頓大道3619號辦公室,電話718-627-3659,或電郵golden@senate.state.ny.us。華裔助理逢星期一、四下午辦公,華人熱線917-703-8880。 |